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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眼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TLZB-C-2024-168

1.2项目名称:安阳市眼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预算及来源:150000元;自筹

1.5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采购范围: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所需硬件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伴随服务及所需软件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运行维护;

1.7质量要求:合格

1.8交验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1.9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10质保期:三年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标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站截图或打印页)。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8 27 日至2024 9  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地点: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安阳市辛安路北段壹号城邦)

3.3方式: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售价:500元/份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 6 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开标室(安阳市辛安路北段壹号城邦)。

4.3开启时间及地点:同上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眼科医院官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6.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眼科医院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461号         

联系方式:0372-3395166/ 0372-3395096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辛安路北段壹号城邦

联系人:都威霞

联系方式:176980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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